城乡流动“钱随人走”公办民办“一视同仁”——财政部教育部就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答记者问

08.12.2015  19:15

      本报记者 陈少远 12月7日发自北京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起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是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守住民生底线的重大体制机制突破,是健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一体化、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大制度创新。
      教育经费可携带,适应新型城镇化
      问: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国务院正式印发《通知》,是为了切实解决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不统一、经费可携带性不强、资源配置不够均衡、综合改革有待深化等问题。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与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分别设计。随着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一些农村学生和农村学校身份发生变化,难以继续享受中央财政“一免一补”政策。随着农村学生大量流入城市,一些财力困难地区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出现了城乡“倒挂”现象。二是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适应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的形势要求。三是强化了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政策原则。四是有利于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问:新政策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概括地讲,就是通过“三个统一、两个巩固”,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同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得到统一。中央确定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中西部地区小学年生均600元、初中800元,东部地区小学年生均650元、初中850元。
      中央和地方对城乡义务教育将实行统一的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国家规定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课程由地方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分担,贫困面由各省重新确认并报财政部、教育部核定;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及中部地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为8∶2,中部其他地区为6∶4,东部地区为5∶5。
      “两个巩固”指巩固完善农村地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中西部农村地区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分担,中央财政继续给予东部农村地区奖补;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中央财政将继续对中西部及东部困难地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
      问:如何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
      答:通俗地讲,就是钱随人走。哪些钱可以随人走?一个是“两免一补”资金,另一个是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
      投入重点仍在农村,倾斜支持部分学校
      问:为什么说新政策的投入重点仍然在农村?
      答: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仍然是当前义务教育发展中的短板。下一步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问:新政策对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北方取暖地区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有哪些倾斜支持?
      答:从2016年起,对城乡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对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支持办好乡村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继续综合考虑取暖周期、取暖费标准等因素,对北方取暖地区城乡学校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城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问:新政策如何体现对公办和民办教育的“一视同仁”?
      答:民办学校学生免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收费标准高于基准定额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国家对民办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民办学校学生也将免费获得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分担。
      问:新政策何时开始实施?各级财政需要花多少钱?
      答:新政策将从2016年春季学期实施,2017年春季学期落实到位。据初步测算,2016—2017年全国财政需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将超过3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超过2200亿元,地方财政约13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