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履责托起老百姓心中的天平

03.08.2015  11:37
  2010年以来,巫溪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监督,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切实履行审判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法治巫溪、平安巫溪建设,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将工作成效交与群众测评。

            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强化对法官的办案效率、案件质量、法官庭审能力、裁判文书撰写能力监督考核。审判质效逐年上升,目前该院审判质效评估得分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五来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022件,审(执)结案13188件,结案率为96.17%,结案标的额3.42亿余元。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恪守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强化刑事被害人救助,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共审结刑事案件1363件,结案率为97.64%,判处罪犯1582人。

  稳妥处理民事纠纷。探索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高度重视律师、法律工作者反映的问题,尊重和保障依法履职。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讲究调解方法,保障人权、化解矛盾。通过制裁商业欺诈、恶意毁约等违约行为,保障交易安全,打造安商助商的投资环境,为在巫溪投资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共审结民事案件9541件,结案率为96.48%。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妥善审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颁证确权、工伤行政认定等行政争议案件123件,认真开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健全和完善行政诉讼和解撤诉机制。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理解和信任,为部分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倾力打造“民生法院”,让人民群众打官司不再难

  坚持“理念更加为民、程序更加便民、结果更加护民”的方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因地制宜推进诉讼引导、预约立案、风险提示、判后答疑等工作,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努力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环节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强化人民法庭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诉讼。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简易案件,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16万余元。

  优化便民诉讼网络。发挥巡回审判站、点、员的职能作用,依托便民诉讼网络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院坝收诉状、送文书、助执行、调纠纷、化信访,宣传法律法规。开通法院微博、院长网络信箱等,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进行送达、取证等方法提供便民诉讼。共开展巡回审判680次。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树立“有理推定”理念,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成立群众工作科,专门化解涉诉涉执信访。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长牵头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共化解信访案件65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信访人员救助资金23万余元。加强审判监督,保障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4件,对原判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改判。

   着力解决“执行难”。以涉民生、金融债权案件执行专项活动为载体,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公正、廉洁、公开、高效执行各类案件。共执结案件1957件,执结率为93.23%,执行工作质效评估在全市基层法院名列第二。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限制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促使其自行履行义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139人。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有力震慑被执行人。共执行司法拘留91人次,移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15件15人。加强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共发放执行救助金95万余元。执行计生行政案件以点带面,在个案的震慑下,敦促行政管理相对人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加大国土行政征收案件执行力度,稳步推进全县重点工程、民心工程建设。  

  扎实开展帮扶救助。为西藏贫困法院、困难群众、受灾群众捐助慰问金26万余元。为1名贫困学生连续五年资助学费、生活费累计2万余元,今年7月该生以文科628分高分被西南大学录取。

          积极推进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加大庭审公开力度,全面客观公开案件事实、定案证据以及诉辩观 点、判决理由,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充分发挥裁判文书宣传法律知识、引领社会风尚、规范公众行为、树立正确导向的功能,促进法官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共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153份。

  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审务公开,防止暗箱操作。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简易处理程序,按照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促进量刑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公开审判执行信息,方便群众通过媒体了解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未成年人等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

  创新法院文化品牌。立足院情,提升文化软实力,寻求内涵式发展新途径。建立了图书室,在全院掀起读书修德高潮。设置荣誉室,陈列建院以来集体和个人所获荣誉,营造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氛围。建设文化长廊,悬挂干警书法、摄影、文学作品等120幅。倡议并成功举办了渝陕鄂毗邻地区法院首届职工篮球运动会,参加全市法院象棋邀请赛荣获第五名,4名同志在全市法院书画摄影和优秀文学作品征集中获奖。完善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被市高法院采纳信息、简报67条,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709篇,其中国家级媒体发表56篇。

  加强物质装备建设。落实专职信息技术人员,配备专门设备,保障庭审、视频会议的设备维护、数据、网络服务。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建立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服务审判工作和法官执法办案。建设了5个数字化法庭、4个民生法庭、远程视频接访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及全国四级法院联网的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和远程视频询问系统。新建审判法庭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审批,完成了环境评估、图纸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成功创建了县级园林单位。恢复尖山人民法庭建设。

          强化监督管理,打造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队伍

  据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印发的《2013年重庆政法队伍建设民意调查报告》显示,巫溪法院2013年综合满意度测评得分93.02分,获全市政法机关最高分。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等实践活动,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做到边学习、边对照检查、边整改。通过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客观、准确查找出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和危害,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强化财务、车辆等内部管理,对办公用房按规定进行了合理改装,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0%。该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度得到中央第十巡回督导组的肯定。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拓展选人用人渠道。共补充录用后备法官、书记员46人。开展“青年法官一线磨砺计划”,将青年干警推到办案一线锻炼,选用资深法官担任导师进行结对培养。每年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执行、司法行装等业务培训。共有38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3名干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3%,队伍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进一步优化,法官断层问题得到缓解。

  始终恪守清正廉洁。坚持从优待警,每年组织全院干警和退休老同志进行体检,完善干警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不断提高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规范司法行为,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健全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重大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每逢法定节日为干警发送廉政短信等。共开展审务督查63次,开展案件回访665件,通过回访,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满意率达95%。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重要工作安排和审判履职情况,建立了班子成员固定联系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制度;每年到县内各片区邀请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和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等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视察法院和监督案件执行。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请县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69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比例达到1.2:1。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法制宣传、矛盾缓冲和司法监督作用,一审案件陪审率93.13%。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参与审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切实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五年来,巫溪法院先后被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被市委政法委、市高法院评为“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被重庆市爱卫会评为重庆市卫生单位;成功创建重庆市机关档案工作一级单位;被重庆市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民健身先进单位;刑事审判庭被重庆市妇女联合会评为巾帼文明岗;干警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9人次,立功18人次。下堡法庭廖子怀庭长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重庆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基层勤廉榜样”、“人民满意好公仆”等荣誉称号。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