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石柱县环保局“一线工作法”切实强化环境监管

28.10.2016  05:01

  一是审批到一线。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政策和《石柱县产业投资禁投清单》,所有新建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格不批,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严格不批,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不准生产,切实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二是监管到一线。大力实施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和在线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实施“全天候”在线监控,实现环境监管网络化、精细化、常态化。突出一线监管,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全面排查和纠正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提升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特征项目监测能力。

  三是宣传到一线。充分利用“6.5”环境日、“12.4”普法日等各种时机,深入辖区企业宣传环保知识,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宣传资料,把环境保护知识、污染减排指标任务、完成时限和有关要求宣传到企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切实在全社会形成尊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

  四是执法到一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市环保局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问题,持续开展非煤矿山、畜禽养殖、重金属、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污染环境、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