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司法局“三加强”做好“民转刑”防范工作

01.06.2017  12:51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璧山区构建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全面推行“2+N”联调工作模式,形成了“关口前移、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维护和谐”的工作格局。及时调解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是加强人员管控,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各司法所加大对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人员的检查督导力度,实行动态化管控,采取日常检查、手机定位抽查等办法,查清掌握其社会交往和活动轨迹,及时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高度重视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校园内的矛盾纠纷,预防校园“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根据“民转刑”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市民知晓什么是“民转刑”,懂得遇事要用法律的方法来处理,以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准则,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