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安监局“三抓三促”有力监管非煤矿山

06.11.2015  19:28

一是抓意识,促投入。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事事与非煤矿山安全相结合,不能存有侥幸、应付思想。督促各非煤矿山业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促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人、财、物等安全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抓排查,促建设。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制度,从严从深从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通过隐患排查,促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基础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使非煤矿山安全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事故防范能力整体提高。

三是抓整治,促发展。对非煤矿山进行复查安全隐患未能按时整改到位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非煤矿山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较大、重大安全隐患,企业无力整改或是没有整改的,坚决予以限期整改,整改仍未到位的,给予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