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

24.12.2015  15:53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局党组召开了8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5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和5次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大力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召开局党组会听取纪检组组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二是重视反腐倡廉教育。自觉参加县委、县政府召开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领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充分利用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组织班子成员、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及中央、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自觉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制度,带头讲党课6次。

  三是自觉执行党的纪律。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及县委实施意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严格遵守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