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司法局五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8.08.2015  18:01
  2015年8月13日,市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为确保此次会议精神尽快宣传贯彻到司法行政系统每一位干警,秀山县司法局立即于8月13日下午,由副局长屈直军同志主持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认真组织学习了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五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以“六五”普法验收年为重点,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宣传思路,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当前工作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法治宣传平台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法治公园、LED法治宣传载体及秀山法治网开展对重点人员的法律学习,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是由司法所牵头,组织乡镇(街道)、村(居)、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自做好本辖区或本单位、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的排查。二是紧紧围绕可能影响抗战胜利70周年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及社会稳定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重点关注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问题,可能组织较大规模聚集上访的利益群体,可能采取极端方式滋事引发舆论炒作的热点问题,重点排查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纠纷、社会保障、土地权属及生产经营、涉法涉诉、医患纠纷等方面潜在的重大不稳定隐患。三是对排查掌握的重大不稳定问题,各司法所、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登记汇总、归类整理、建立台帐,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纠纷,要高度警惕,及时报告。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能化解的及时化解,一时不能化解的切实落实稳控措施。

  三、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管控

  一是开展一次社区矫正隐患大排查。各司法所在8月20日前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3年内的刑释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几个方面:有无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有无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有无社区矫正工作的负面报道和舆论炒作;有无思想不稳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有无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有无不假外出或脱管、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有无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二是各司法所在8月底前组织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重点强调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时刻让社区服刑人员警钟长鸣,遵规守纪。三是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各司法所开展特殊人群突出矛盾每周排查化解工作,把排查中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随时掌控其思想、行踪。

  四、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管理

  一是加强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党的领导的理念,强化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端正律师法律服务的指导思想,规范服务行为,以维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二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做好自身安保工作。

  五、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安全维稳工作

  一是在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8月11日起至9月6日止),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维稳信息“日报告”制度,坚持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重大情况及时报,按时向县委、县维稳办、市司法局报送值班情况。二是加强警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加强机关内部安全管理,确保用电、用火安全等。四是8月16日至9月6日止,司法行政干部一律停止休假,全力维护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