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秀山县环保局“六措并举” 持续深化锰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15.06.2015  14:21

自2011年秀山县锰行业环境综合整治顺利通过环保部、市政府的督查验收以来,秀山县环保局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整治成果,一直致力于深化和巩固锰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丝毫不敢懈怠。

一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照新《环保法》要求,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采取昼查与夜查、晴天查与雨天查、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37家锰矿开采企业和17家电解锰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尾矿库、含铬污泥等进行严格监管,规范企业的环保行为。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全县涉锰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环境监管网格,督促、指导乡镇环保办做好辖区涉锰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健全“一企一策”、“一库一策”档案资料,定期向县环保部门报告辖区涉锰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水质监测监控。加大县内河流5个国控断面、4个市控断面、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监测频次,密切监视水质动态,加强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监管,并结合在线监测数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对,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查找原因,迅速落实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企业责任,严防锰行业污染出现反弹。

四是积极推进整合重组。严格按照《秀山县电解锰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要求,加快锰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度,对全县电解锰总产能进行集中布局,关小上大,集中治理,组建规范化电解锰生产企业,实现电解锰产业优化升级。

五是深化技术合作交流。进一步深化与国家环境科学院、市环境科学院以及国内专业技术机构的合作,积极开展电解锰企业的生产工艺改造、污水处理、锰渣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专项研究,力求从源头上控制锰行业污染物的排放量。

六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督促、指导全县涉锰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迅速、果断、有效处置,将突发环境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