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司法局召开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

29.03.2017  15:4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认罪认罚刑事案件中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月27日上午,永川区司法局召开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文忠、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罗容、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及全区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罗容就认罪认罚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背景意义、适用条件、从宽幅度、办理程序、律师参与等问题进行了介绍。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安排值班律师、如何充分发挥辩护人与值班律师在该项工作中的作用、如何解决当前值班律师配备不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文忠副局长指出,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一要明确参与方式,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办法》确定了两种方式,即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一是对案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复杂疑难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对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简单明了的案件提供法律帮助;二要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操作细则和监管办法,确保此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要强化业务能力,对律师开展业务培训,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刑事辩护水平;四要加强沟通协作,落实各方责任,实现工作上的“无缝对接”,共同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