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司法局四举措落实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5.01.2019  11:41
一是做好核查衔接工作。及时登录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确定专人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录入的服刑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核查、反馈,对即将释放的服刑人员信息及时回执,并及时通知其家属接回,尤其是重点帮教对象,各司法所要及时协调好当地政府或派出所,确保“无缝对接”,不断强化衔接管控,做到衔接率100%。
  二是开展好排查摸底活动。要求各司法所组织开展一次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节前集中走访教育活动,全面详实地掌握当前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现实表现、活动范围、经济来源和社会关系等情况,做到人数清、情况明、动态知。并于2019年1月20日前完成摸排任务,重点情况及时报县矫正科备案。
  三是严格落实帮教措施。要求各司法所长认真做好与刑释人员的谈话教育,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落实帮教责任人。对监狱评定的重点帮教对象和刑释人员中言论和行为过激、情绪不稳、行为异常、表现不好的人员以及“三无”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并及时跟进,分析原因进行重点帮教,加强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尽最大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与帮扶,落实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政策,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对生活有实际困难和严重疾病的刑释人员开展帮困解难等慰问活动,解决其生活、就医困难,切实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关心,防止其因贫穷和受歧视或心理不平衡又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是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多渠道收集信息和发现辖区内不良苗头,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制定完善安全防范预案和处置措施。节日期间,各司法所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实行信息及时报告和定时报告制度,因未及时报告或拖延、隐瞒不报造成损失的,实行责任追究,努力确保涉及刑满释放人员的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快速有效处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