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四学”做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7.05.2016  11:26

  一是带头学。健全学习制度,制定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讨论主题和效果。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支部的组织生活,班子成员和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轮流领学,结合工作实际带头组织开展讨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接受教育、带头参加评议,树立标杆,引领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集中学。支部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安排、充实内容、创新集中学习讨论方式方法,以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等集中学习方式,采取分党小组、科室等灵活方式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心得,消化理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与司法行政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党员、干部的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推动全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督促学。局党组成立以总支书记为组长,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基层科、公律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协调和督导组,负责全局学习教育综合协调、宣传引导、督促指导等工作。尤其是督导要把重点放到党支部,真正沉下去,了解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防止“两脱节、两张皮”。

  四是广泛学。对在册的党员集中梳理自查,根据在职党员、困难党员、流动党员、退休党员等不同情况,利用电话、微信平台、QQ群及入户走访等多种途径,全面对接,发放学习资料,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零遗漏。除通过集中学习以外,广泛收集学习资料,个人通过书籍资料、手机或网络媒体等途径,选取最佳学习方式,合理安排时间灵活开展自学,不断深化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