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安监局“四结合”做好新形势下监管执法工作

05.08.2015  17:28

一是执法与警示相结合。区安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对被处罚企业的长效管理保障措施,杜绝生产安全违法行为的前纠后犯,同时加强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和警示教育力度,改变单一型的执法模式,不仅做到打击到位,还必须做到整改到位、警示到位。

二是执法与培训相结合。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区安监局从现场检查记录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制作、现场处置措施的施行、法律文书的送达与执行、案卷资料的归档和管理等执法流程的各个环节和步骤对镇街(高新区)安监办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到了以检查促培训,以培训强执法,迅速提升镇街(高新区)安监办基层人员执法水平。

三是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牢固树立“以服务为执法之本,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的执法与服务一体化理念,区安监局每次执法检查都深入企业的车间、班组,帮助企业查找并整改隐患,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手把手的服务,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区安监局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每一次执法检查做到“不宣传不放过”,对安全管理水平较差的企业,还联合镇街(高新区)安监办和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其进行帮扶,对企业开展全员培训,大力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生产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