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环保局实施“五个抓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2.07.2015  13:21

一是抓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认真细化落实了《垫江县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和部署,纳入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启动了垫江县“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在生态格局、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生态安全、生态制度体系建设等方面谋划新举措。

二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治理。编制了《垫江县畜禽养殖规划》和《垫江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按照圈舍与排污设备同步设计、同步修建、同步投入使用的原则,将污染减排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着力整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对全县158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形成规范性管理档案。投资1170余万元,全面完成龙盛生态养殖公司、富民养殖场等9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项目,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1.85%,污染物平均去除率达82.49%。

三是抓好农村环保治污设施建设。按照龙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县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要求,积极推进了县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作,建成并投运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7万吨/日,白家、包家、裴兴、永平、五洞、永安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将于年内建成投运;扎实推进沙坪镇建安村、桂阳街道办事处万安村等62个行政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利于群众、便于管理、保证质量”的方针,开展农村改厕、镇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持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四是抓好农村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对乡镇企业监管力度,确保其污染物达标排放;以建设“清洁水源”为目标,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监测、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巡查制度,对饮用水源地环境突出问题实施全面整治,确保了2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87%以上,对116座小二型以上的水库取缔了投肥养鱼,龙溪河、大沙河等5条次级河流满足地表水功能类别要求。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农村环境准入关口,强化乡镇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确保从源头控制农村污染源的产生。

五是抓好强化农村环保能力建设。按照新时期农村环保能力建设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的要求,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和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县26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环保机构,组建了60余人的农村环保执法队伍,配备了执法用车26台及取证设备、办公设备等,对乡镇执法人员开展专项培训和技能训练,确保环境监察和执法能力适应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形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