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司法局开展廉政谈话 促“两个责任”落实

01.06.2017  12:50
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5月27日上午,城口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先福就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工作落实等方面的问题,分别与党组成员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要求每一位党组成员都要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党组成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做到五个方面:
            一是要管好自己,率先垂范。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队伍,自觉主动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是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自己的分管领域,既要主动全面思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又要从分管范围、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到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落实“一岗双责”。
            三是要加强分管科室工作的督办督查。工作要有安排、有落实、有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人员要及时问责处理。
            四是要层层压实责任。要对分管的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在谈话中提出要求,完善谈话记录,对业务科室的廉政谈话要全面覆盖。
            五是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完善相关的报告制度,在事前、事中、事后要及时报告工作的进展情况。
        王先福局长强调,廉政谈话是着眼于早教育、早提醒、抓苗头的具体举措,每一位党组成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强化问题导向,正视问题存在,抓好问题整改,对号入座,主动销账。
            谈话结束后,其他党组成员表示,一定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既抓干部、又抓党风,既抓业务、又抓行风,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