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司法局开展律师公证执法执业专项检查

25.02.2015  17:53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公证机构及人员的执法执业行为,着力提高执法执业质量,维护律师公证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声誉。近日,开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律师公证机构和人员的执法执业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律师全面贯彻落实“阳光执业”九项措施的情况;律师行业落实社会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情况;推行律师诚信首告制度和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制度的执行情况。公证员是否依法受理公证事项,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办证的情况;是否存在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办证的情况;是否有跨区域受理公证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况;公证处是否开展质量自查,并认真整改质量问题;是否落实重大、复杂、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是否建立过错赔偿及质量奖惩、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实行统一收费制度,且严格执行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等。

  为确保此次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该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律科、法制科、政工科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执法执业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律师公证机构和人员的执法执业行为进行抽查督查。对检查督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对限期整改后仍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的,将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公证员惩戒规则(试行)》予以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