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局强化新法学习应用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18.09.2015  12:39

为积极应对新《行政诉讼法》《广告法》《商标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今年来,巫溪局多方式、多途径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帮助全局干部尤其一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掌握新法的修订内容及实际运用等,进一步强化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规范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丰富载体广宣传。该局充分利用工商QQ群、工商微信和红盾内网OA系统等宣传载体,在每一部新法颁布之初,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及时向全局干部全面解读新法的立法宗旨、主要亮点和内容变化,营造关注新法、学习新法的浓厚氛围。并通过提供学习书目或课题供自学、在中心网站和OA办公系统设立专栏、网站远程教育等方式,多渠道开展新法学习,方便外出人员学习,确保人人参与,不留盲区,不留空白点。

二是学法竞赛助巩固。局组织开展学法技能知识竞赛活动,笔试分别设计了填空、选择、简答和论述四种题型,并将35岁以下年轻干部、各基层所法制员和全体适岗人员全部列入必考对象,不再考前公布复习试题,仅指定复习范围,加大学考难度,由局统一指派经检大队、监察室、人事科等实施闭卷监考。同时针对具体案例迅速明确适用法规、处理原则和应对措施进行案例解析、拓展提问。以竞赛促学习,以学习促提高,促使大家对新法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全面提升工商所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是专题授课促理解。组织召开专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分别由分管副局长及各相关科室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今年,该局利用远程学习方式对各主要分管领导和全局执法人员就新《行政诉讼法》和《广告法》等进行专题讲座,具体讲授了新法立法宗旨变化、新形势下的行政执法工作、如何在执法办案工作中贯彻执行新法等内容。各科室业务骨干以ppt图文并茂的方式重点讲解了今年刚实施的《新广告法》《新商标法》的十大亮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十一个亮点解读等,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使参加学习的同志进一步把握了各项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注意事项及精神实质。在授课前,由负责授课的科室出题,课间认真记录,积极思考,踊跃发问,进行深入探讨,对教学者教学效果的有效反馈强化了对新法的理解掌握,提升了学法、用法能力。

四是领导带头亲实践。新《行政诉讼法》第三条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其意义是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针对新《行政诉讼法》行政首长出庭制度要求,该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并印发了行政应诉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首长出庭分工细则,规范工作流程,并要求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由行政首长或分管领导出庭坐阵,相关人员须参加庭审旁听。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须以单位名义向法院去函说明。(巫溪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