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环保局执行新环保法实施后首例查封

28.10.2016  05:01

  10月25日,巴南区环保局依法对位于花溪街道岔路口三社一家违法砂洗厂内的锅炉、脱水机等产污设施进行了查封,这是新《环保法》及配套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后,巴南区首例查封案件。

  经查,该砂洗厂位于花溪街道岔路口三社,经营者胡某在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水洗衣物等生产活动,洗衣后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附近的山沟内,锅炉使用烂木头、烂布条等高污染燃料。执法人员对其外排生产废水进行了现场采样,经监测分析结果显示,其色度浓度超标1.0倍,磷酸盐浓度超标3.84倍。

  巴南区环保局在调查取证后依法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送达当事人,在完成现场清点制作查封、扣押设施、设备清单和现场笔录后,执法人员对其主要生产设备张贴了封条。下一步,巴南区环保局还将依法对胡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