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环保局积极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自查自纠

13.05.2016  11:50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16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环办发〔2016〕49号)要求,近日,丰都县环保局对照稽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

  一是通过抽查现场监察案卷,检查企业检查频次及监察记录单填写规范等情况,重点对一季度环境监察随机抽查企业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自查。

  二是对今年1-4月,丰都县环保局立案查处的重庆阜康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重庆建典混凝士有限公司、丰都县邱家坡石材有限公司、陈方机石材厂等8家企业的后督查工作及案件案卷规范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是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工作进行自查。重点结合“两会一节”等各环保专项行动中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自查,对下发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的21家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

  四是抽查信访办理案件20余件,对投诉受理处理情况进行自查,严把信访办理“质量关”,确保了环境信访办理满意率。

  五是对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程序方面开展自查,进一步规范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监察记录单等证据;在案件调查取证中,充分收集环境监测报告等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杜绝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现象。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促进了丰都县环境监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丰都县环境监察工作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