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税局落实税收政策助力企业降杠杆

12.12.2016  16:13
      一是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重组过程中,符合规定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二是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行为,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破产、注销企业在清算企业所得税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有关清算费用及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等。2015年度调减企业重组行为应纳税所得额2.9亿元。
      三是依托“税银互动服务平台”,以纳税信誉作担保,为有融资需求的纳税人提供贷款36.4亿元,有效缓解了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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