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认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3.01.2016  15:49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大意义  

  召开全体司法所所长会议,要求各司法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全县经济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要求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带领广大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委会调解员,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围绕涉及"三农"问题、土地征用和承包、房屋拆迁、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族群纠纷、村务管理纠纷。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原则,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突出区域行业特点,对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对一般性能够当场调结的,要当场调结;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调结";对涉及多部门、村的,充分发挥乡镇街联合调处室的作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调处,努力做到“小纠纷不出村(社区),一般纠纷不出乡镇街、重大纠纷不出县”的目标,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