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检察院认真办理政协提案获赞誉

07.07.2017  20:35
          “通过检察官的介绍,我对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份提案答复及时,回复全面,数据翔实,很有分量。感谢检察官认真负责的答复。”近日,重庆市南岸区政协委员、重庆俊杰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律师邱光耀提起南岸区检察院,便忍不住交口称赞。           在今年南岸区“两会”期间,邱光耀提交了一份关于《关于以审判为中心,防止对指定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的提案。该院收到提案后,立即指派职侦局局长司智虎负责办理、答复事宜。         “感谢邱委员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为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司智虎介绍说,近年来,南岸区检察院突出重点,认真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持“少用、慎用、短用”指定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既充分保障了被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依法办案。         在司法办案中,该院用“五个严格”细化指定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适用,切实保证执法办案制度化、规范化。一是严格适用条件。检察官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适用强制措施,并根据犯罪嫌疑人个性特点、健康状况等因素逐案制定安全预案。二是严格执行程序。实行决定和执行相分离,由检察机关作出决定后,按照法律规定交公安机关执行,并指派法警协助执行。三是严格执行时限。在保证办案效率的同时尽量缩短适用时限。对认罪态度好、供述心理稳定,符合变更条件的,及时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四是严格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确保执法规范、办案安全。五是严格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实行审批或备案制度,并及时抄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程监督。规范司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该院2014至2017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指定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比例仅占13.43%,且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当前,人权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指定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适用标准也越来越严格、程序越来越规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始终坚持‘少用、慎用、短用’原则,适用期间也充分重视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律师会见、阅卷等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司智虎在反馈提案办理情况时说。         “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司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邱光耀在听取完工作情况介绍后,在提案办理答复函回执上写下了这一评价,并从“机构健全、办理认真、答复规范、办理落实”四个方面对南岸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给予了100分的评价。         “此外,南岸区检察院在规范侦查行为、严格适用措施、同步录音录像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努力,应当予以充分肯定。”邱光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