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老弱病残当事人立案有 “特护”

24.08.2015  10:17
  近日,一位依靠拐杖行走吃力的老大爷来到南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员赖梅见老大爷行动如此不方便,急忙热情迎上前去询问道:“老大爷,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吗?我可以帮助您。”“小妹,你说什么?可以大声点吗?我耳朵不好使,听不清楚。”于是,赖梅靠近老大爷耳朵边又大声地问了几句。“我是来告状的,但是我不晓得该准备什么材料?我来问问。”赖梅见他只有身份证,其他什么材料都没有。赖梅找来了民事起诉状模范交给老大爷,并详细告知他如何书写,提交哪些证据资料。考虑到现正值酷暑,他应该还是不会诉讼材料,便领着他来到立案庭庭长王英的办公室。王庭长热情地接待了老大爷,然后与他倾心交谈,详细询问事由。得知,老大爷是南岸区峡口镇大田村的一名残疾人,今年75岁,老伴去年去世,自己身体不好,没有钱看病,子女常年在外打工,已经有近一年多没有给他邮寄生活费了,他行动不方便耳朵有点聋,完全就无生活经济来源,想告状要求四个子女给付赡养费和医药费。

  王庭长得知老人的来意后,如果将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模板交给他,估计老大爷也不会在电脑上面书写,如果他去请律师,他也拿不出律师费,现在又正值酷暑,让他这样来回折腾还是没有把他的困难解决。于是,王庭长积极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联系,告知老大爷的相关情况,由于腿脚不方便,希望能尽快派个律师免费为老大爷书写了诉状。一个小时之后,法律援助律师询问了老大爷的情况,代为起草了民事诉状,帮助他办理了免交诉讼费立案手续。立案工作人员核实了四名被告身份之后,考虑到老大爷的实际状况,立案后转交到长生桥法庭审理。随后,王庭长向法庭田涛法官说明情况,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传被告到庭调解,让老大爷及早得到生活费。临别时,王庭长安排专人将老人送上回家的公交车。

  这是南岸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真情关爱老弱病残当事人的一个缩影。

  为了让老弱病残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南岸法院规定,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经初步审查,认为起诉、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属弱势群体,符合司法救助规定情形的,要履行释明义务,向其详细解释法院司法救助规定,经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同时,还规定对所有涉及农民工案件均要进行释明,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予以司法救助。今年以来,该院共为老弱病残当事人缓、减、免各类诉讼费用30余万元。对于文化水平不高、身体状况不好等原因,来诉讼时没有诉状,手续不全的当事人,该院导诉台工作人员主动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无偿为其提供书写诉状等法律服务。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