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八名人民监督员正式履职

30.07.2015  19:09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重庆市作为全国10个首批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改革试点省市之一,已于2015年1月正式启动试点。经组织推荐、公民自荐、逐级申报、严审把关,全市成功选任了218名人民监督员,其中万州区8名,每届任期五年。今年7月20日,市司法局举行了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开展了初任培训,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正式开始履职。

  一是领导重视。 通过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人民检察院负责使用的两结合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加强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该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主要内容、程序规定和各项要求等,充分认识司法行政部门承担人民监督员选任推荐工作的必要性。成立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为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提供保障。明确一名局党委成员负责人民监督员初选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报名、审核等相关信息情况的收集和报送工作。      

二是严把质量。 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方面的有关内容,在第一时间将“选任人民监督员公告”面向全区进行发布,扩大人民监督员选任的知晓度。认真组织开展报名工作,严格按照选任条件,把好初选关,确保报名初选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分配我区人民监督员名额8名,经过初审,该区推荐了13名上报市司法局审核,其中个人自荐6名、组织推荐3名、自愿留任4名,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批准8名,均为兼职,其中3名中共党员、4名民主党派人士、1名无党派人士,法学专业3人、其它专业5人,6名从事管理、2名从事高级技术,体现了广泛性、专业性、科学性。

三是加强管理。 市、区司法局将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及纪律要求,细化考核办法,强化监督管理,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保障。做好与检察院的衔接工作,密切沟通协调,互相支持配合,通过开展联合调研、信息通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人民监督员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民监督员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