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农户 便民服务促和谐

18.06.2015  13:19
  近日,万州法院龙驹法庭的法官们前往大山深处的罗田镇龙坝村巡回审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

  2015年6月10日,原告闫某容向法庭反映其叔叔留有遗产10000元,因无相关存款凭据无法分割、支取,被告闫某恒其居住在罗田镇龙坝村地处大山深处,其身患疾病,行走不便,承办法官决定登门提供审判服务,将法庭搬到农户家门口。两张饭桌、几张凳子拼凑成了一个临时法庭,审判席前的国徽和法官整洁的着装,让整个法庭虽简陋但不失庄严。

  经过法庭事实调查,法官了解到被告闫某恒是被继承人的哥哥,被继承人闫某育的父母先于其去世,其生前未婚,未收养子女,拥有继承权的实际只有被继承人的哥哥。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地给原告闫某容辩法析理,告知其并没有继承权,最终原告方放弃了继承该笔存款,该笔存款由被告闫某恒继承并支取。 来源:万州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