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1234工作模式”指导人民调解

11.03.2017  02:34
  南岸法院坚持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加强人民调解指导工作,总结出了“1234工作模式”,实现司法调解社会化。

     一是成立“一个中心”。该院成立人民调解指挥中心,该指挥中心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各民事审判业务庭院领导担任副主任,各民事审判业务庭负责人为指导站站长。该指挥中心研究出台《关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实施计划》,对各指导站所涉及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部署、督促、检查并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各站长负责具体人民调解任务承办,落实专人担任民调指导联络员具体实施,形成了由该指挥中心宏观调控、各指导站具体负责、民调指导联络员指导人民调解的“网络系统”。

    二是搭建“两个平台”。该院建立健全民调指导站与民调组织联系平台和长生桥法庭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平台。一方面,该院立案庭建立全区民调组织,由各民事审判业务庭审判人员确定为民调指导联络员。建立民调指导联络员综合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登记”制度,将人员信息编写在“绿色联系卡”上并进行发放。2016年至今,已确定民调指导联络员50名,专职民调指导联络员13名,发放“绿色联系卡”100张。另一方面,长生桥法庭会同基层组织在辖区内设立民调指导站2个,法庭不定期地派出专职民调指导联络员2名对民调组织进行具体指导。截止目前,已设立民调指导站12个,通过民调组织讲给民调组织听,民调组织做给民调组织看,民调组织带着民调组织干,达到培养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民调组织整体调解整体水平提高。

    三是夯实“三项基础”。该院以民调员思想教育、业务技能、法律知识为抓手,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由本院民事审判资深法官或者上级法院民事审判资深专家等进行授课,主要讲解法律知识与司法调解方法。同时,要求各指导站不定期对民调员进行调解方法的运用与法律适用的指导,夯实民调员技能基础。例如对长生桥法庭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在适用庭前调、庭中调解时,邀请有方便条件的民调员到场观摩。2016年至今,共开展法律知识讲座5次,授课人数100余人,授课率高达98%。该院主动汇编印制《民事案件调解适用方法》1000册,便于民调员进行学习。对有调解可能的赡养案件、侵权案件、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主动开展巡回审理、就地调解时邀请了案发地民调员参加观摩。截止目前,共邀请民调员20余名对8件民事案件巡回审判参加观摩学习,就地传授司法调解经验和方法。

    四是实施“四项举措”。该院创新举措、加强指导。第一,诉外协助,让人民调解组织担当主角。如赡养纠纷、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该院主张主要依靠当地民调组织先行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民调指导站必要时协助人民调解组织做好纠纷当事人的工作,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第二,诉前劝导,让人民调解组织走上前台。在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后,立案受理前,首先劝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当事人确实无法协商解决,人民法庭再予以立案受理;第三,诉中邀请,让民调员走进法庭。在诉讼调解过程中,采用“请进来”的办法,让民调员到法庭参与案件调解,或让有人民陪审员资格的民调员利用“熟人”优势和威望,协助法庭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或由人民陪审员直接参加司法调解;第四,诉后联手,让人民调解组织协助法庭再做调解工作。在庭审结束后,进行庭后调、判前调、判后调,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始终。2016年至今,对35件民事案件邀请民调员25人参与诉前、诉中、诉后调解,其中,诉前调解成功5件,诉中调解达成和解,当事人自愿撤诉28件,调解率达94.2%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