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初步建成

02.01.2019  16:30
2018年,巫山县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人民调解新格局初步形成。
  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深化平安巫山建设总体部署;县委制定了《关于开展“星级村”创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稳定星级村”评选的重要内容,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信访办出台《关于推进人民调解与信访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形成信访事项优先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的运行模式,实现信访事项“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目标;县法院出台《关于推进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员进驻法院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县公安局出台《关于推进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分期、分批在全县公安派出所设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员进驻公安派出所调解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12月下旬,县委组织召开深化“枫桥经验”巫山实践行动工作会,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专题汇报。至此,巫山县逐步构建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指导,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级调解组织具体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发展。
秀山县司法局全力推广践行“枫桥经验”
全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已建成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征地拆迁、消费纠纷、城市管理、旅游纠纷、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共12个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11月底,全县各级调委会实际排查矛盾纠纷419次,预防纠纷417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197件,其中,各行业专业性调解291件,调解成功289件,调解成功率99.司法厅
垫江县沙河司法所多举措着力抓实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主动排查,将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相结合。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