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法院三项措施力促司法公开

23.06.2016  16:30
  为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巫山法院通过三项措施,努力打造人们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的“阳光司法”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深入宣传,牢固树立司法公开理念。努力加强宣传工作“四支队伍”建设,建设门户网站,切实维护好公开平台,安排专职宣传人员深入宣传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理念,努力提升全院干警公开意识。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重要工作事项,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引导干警彻底改变封闭司法、僵化司法的思想观念,切实解决“不愿公开、不敢公开”的认识问题,自觉在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司法公开。

  二是健全机制,多措并举实现科学管理。不断健全便民诉讼机制,强化法院、法庭与巡回审判站、便民联系点、诉讼联络员的工作联系,切实发挥好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之功效,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走进”法院,旁听案件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参观审判设施、观看法院荣誉室,增进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切实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例会,严格考量审判、政务工作质效,不断将创优争先活动引向深入。

  三是严格落实,强化监督提升司法公信。严格坚持审委会委员旁听重要案件庭审的工作制度,将审判监督渗透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提升案件审理质量。用好用实查询系统,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示和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制度,把牢裁判文书上网关口,全力确保裁判文书质量。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公开院长电子邮箱,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虚心听取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来源:巫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