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计生办主任冒领医疗补助资金被撤职

28.04.2017  17:50

28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巫山县纪委获悉:今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挺纪在前,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为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案件查处的震慑教育作用,巫山县纪委就向社会通报了这5起典型案例:

1,巫山县平河乡政府计生办主任王某明冒领计划生育并发症医疗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7月,平河乡政府计生办主任王某明以补助资金还需要结算为由,冒领该乡燕子村村民陶某的计划生育并发症补助资金1.85万元供个人日常开支。

2017年4月,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某明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

2,巫山县龙门街道梨早村原支部书记向某大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补偿款问题。

2009年7月,时任龙井乡梨早村支部书记向某大伙同原村主任张某森(已判处刑罚)、社会人员郭某虎等人在大宁河响水洞临时搭建养鱼网箱,骗取网箱补偿款11.21万元,扣除相关搭建成本后,实际分得1.3万元。

2017年1月,县纪委给予向某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巫山县笃坪乡天蒜村支部书记杨某明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收受私分他人礼金问题。

2011年,笃坪乡天蒜村支部书记杨某明为对合村村民雷某办理房屋复垦手续,获得复垦补偿资金7.37万元。2012年3月,杨等村“七职”干部收受雷某礼金1万元,并予私分,其中杨某明和村主任胡某清各分得0.15万元,其他五职干部各分得0.14万元,杨承担主要责任。

2017年4月,县纪委给予杨某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巫山县骡坪镇和平村支部书记许某龙为亲属骗取建房许可问题。

2016年5月,许某龙为其岳父胡某办理建房手续时,隐瞒事实真相,伪造相关资料,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在其父许某已实施宅基地复垦的耕地处为胡某完成建房。

2017年4月,县纪委给予许某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巫山县抱龙镇黄池村主任某用擅自改变贫困户慰问金发放范围和标准问题。

2013年、2016年两年间,抱龙镇黄池村主任某用在发放建卡贫困户慰问金的工作中,不认真执行上级要求,擅自改变慰问资金发放范围和标准,违规统筹贫困户慰问资金1.1万元发放给他人。

2017年3月,县纪委给予任某用党内警告处分。

巫山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上述典型案件的查处中吸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坚决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