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三项活动”转作风提素质

28.03.2017  15:23
  2016年以来,巫山县法院通过狠抓作风整顿、民意调查和干警测评,干警作风转变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截止目前,共集中开展社情民意调查3次,受访群众达300余人,收集意见建议30余条,开展专项督查8次,督促整改问题3个,“三公经费”同比减少15%以上,无一起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发生。

  为让全体干警切实摒弃不良生活、工作作风,真正将心放到服务群众上来,该院根据整顿干部作风意见及实施细则,制定干警岗位职责,作为检查其工作和作风的直接依据。设立督查办、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集中开展针对收送“红包”、公款吃喝、购送礼品、公车私用、打牌赌博等问题的专项督查,并将处理决定进行通报,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将民意调查效果好坏作为评判干警工作的第一标准,针对民意调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先核实情况、再转交部门、后办理反馈的步骤,全面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并定期通报民意调查情况。对民意调查结果好的庭室或个人,优先提拔使用和评先评优;对民意调查结果差的庭室或个人,责令限期整改,并纳入干部年度考核。

  针对“实权”在握的岗位或个人、极易滋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中梗阻”现象,组织开展全院干警大测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以其服务意识、依法履职、审务公开、清正廉洁等为主要测评内容。对每年评选的优秀党员、优秀法官、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给予精神奖励,优先提拔重用或纳入后备干部;对测评较差的干警给予通报批评。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