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加强庭前调解及时化解纷争

01.06.2016  21:12
  今年以来,巫山县法院在扩大简易程序范围,加大调解力度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的庭前调解模式,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促进了“案结事了”。

  该院通过设立庭前调解工作室,聘请退休法官、人民陪审员和法律工作者等担任调解员。调解受理范围为离婚纠纷、赡养纠纷、抚育纠纷、继承纠纷、收养纠纷、相邻纠纷、损害赔偿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以及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的其它纠纷等案件。

  在立案环节,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庭前调解的,可由调解员直接调处。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且附履行内容的,可当即立案,并制作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立案庭则及时立案,送达后移送业务庭进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今年1至5月,该院庭前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32件,调解成功28件。所调解的案件无反悔、无申诉、无信访等情况发生,既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确保了“案结事了”,又缓解了审判、执行的工作压力。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