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四项举措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29.04.2016  14:29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法官司法为民意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巫山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诉讼权益出发,不断创新便民利民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提升工作实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是更新诉讼服务理念。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设,整合诉讼引导、信息查询等功能区域,为群众提供标准化、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开通应用远程视频接访、远程视频提讯和预约立案平台,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积极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二是加强案件调解力度。要求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庭前、庭审、判前、判后等各个不同诉讼阶段,穷尽一切手段促成调解,缩短审理周期;对于调解结案的,做到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即送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增强司法为民意识。积极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对当事人因年老多病、身体残疾、参加诉讼确有困难的案件,以及相邻纠纷、赡养抚养纠纷等案件,坚持深入到乡村开庭审理。开辟涉民生案件审理绿色通道,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加快审理周期。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大司法为民的落实,为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加大诉讼费缓、减、免交工作力度。

  四是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继续推进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举措,确保其诉讼权利得以实现。积极向县财政争取已经建立起了司法救助金制度,司法救助专项基金由2009年的30万提高到目前的45万元。每年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当前确无履行能力,致使案件不能执行,而申请人生活确有困难时,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 来源:巫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