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强化司法为民力促司法公正

29.10.2015  11:02
  巫山法院在日常工作中,按照“理念为民,程序便民,结果护民”的原则,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六难三案”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深化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使便民诉讼网络覆盖到全县每一个行政村,确保其更加规范、管用。进一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不断巩固大昌、官渡、骡坪成功创建“民生法庭”的成果。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多发、矛盾容易激化的现状,在县交巡警大队挂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参与处理案件,方便了群众诉讼。配置专用巡回审判车,配发装备有法徽、法槌、电脑等设备的巡回审判包,推动田间地头、乡村院坝巡回审判常态化,减轻群众跑腿之苦、等候之累。

  二是注重民意沟通,加强司法惠民。进一步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切实增进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坚持“院长电子邮箱”制度,畅通院长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做到院长亲自查阅、亲自处理、亲自回复。确定每周二、周四为“院长接待日”,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实行包案化解、督办督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及时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又属于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当事人开展救助,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是坚持能动司法,力促案结事了。继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各个环节。针对巫山外出务工人员多、山高地广交通不便带来的送达难,农村人口多、法治基础薄弱带来的调解难,经济发展滞后、利益冲突增多带来的息诉难之域情,我们将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三个网络平台予以整合,推行委托他们送达、调解的模式,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巫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