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17.08.2015  11:43
  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防止出现瑕疵,切实维护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巫山法院在不断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和司法公开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规范裁判文书制作,提高裁判文书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法官的业务理论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文书质量的好坏密切联系,通过加大法官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法官的法律功底和语言文字能力,重点把握法律文书的核心内容即对证据的分析认证与裁判说理部分,帮助当事人明白法律的规定、理性面对裁判结果。

   二是统一裁判文书制作格式。按照最高院公布的裁判文书样式标准及市高法院有关裁判文书的格式规定,统一院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法律文书的版面制作格式,杜绝格式上的随意性,确保了页面设置及格式的统一。

  三是严把裁判文书校对关。要求裁判文书语句通畅,符合语法,不能有错别字,审判人员自己对裁判文书进行校对后,必须经过校核室对裁判文书进行校对,方能交打印室对裁判文书进行打印,杜绝错别字和其他低级错误,有效杜绝瑕疵裁判文书。

  四是强化裁判文书评查。将法律文书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案狠抓裁判文书质量评查,通过裁判文书评选、观摩活动,提高办案法官的文书制作水平,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从而锻造无瑕疵、高质量、能通得过人民群众检验的裁判文书。 来源:巫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