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五个加强“助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12.07.2016  12:09
   本网讯 为切实做好夏季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发生火灾事故,重庆巫溪县因地制宜,及时采取五项措施,全力构筑夏季消防安全“防火墙”。
  一、加强管理落实职责,构建消防社会化格局。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了《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加强对夏季消防工作的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督促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了工作合力。消防大队结合“每日一查”要求,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复评,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消防大队联合经信、教育、民政、文物、卫生、旅游、文化执法等部门,加大了对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学校、福利机构、文物建筑、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防火安全管理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等情况,切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彻底摸清辖区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大队开展监督检查232次,发现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隐患330处,行政处罚3家,临时查封1家,责令“三停“1家,罚款10000元。
  三、加强灭火执勤备战,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为确保部队“拉得出、打得赢”,大队组织官兵对辖区重点单位逐一进行“六熟悉”、演练,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高灭火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等火灾,以及夜间等特殊时段警情,提升调度等级,集中优势兵力“灭早灭小”。面对近期洪涝灾害应急工作的严峻形势,大队加强与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联勤联动,建立了消防、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间的信息通报制度,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随时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火能力。大队充分利用消防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平台,定期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通过巫溪电视台、巫溪网等县级主流媒体,高频次发布夏季防火提示,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跟踪曝光火灾隐患;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进行了消防培训;深化消防宣传“七进”活动,发动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消防宣传志愿者,深入乡镇街道、社区和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重点加强对村居民、流动务工人员、老弱病残及儿童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开展了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截止目前,大队共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16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在县级主流媒体登载公益广告和信息报道16篇。
  五、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近期,巫溪县政府成立了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为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及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为成员的4个夏季消防检查专项督导组,深入巫溪县各部门、镇街、公安派出所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第一轮专项督导。督导过程中,县政府督导组一行采用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督导组将根据督导情况下发夏季消防检查督导通报,跟踪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