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司法局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

22.04.2019  11:53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部署,巫溪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预防为主、防调结合、抓实基层、创新机制”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确保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不断健全和完善全县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调解组织,对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对矛盾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控制在萌芽”。通过推荐、选举、聘任等方式,吸纳一批为人正派、经验丰富、处事公道、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的人员为人民调解员,形成了以县司法局为指导、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调委会为支撑、专业调委会为辅助的三级人民调解格局。
   二是不断创新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化解格局。 近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采取部门联动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与公安、卫生、劳动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巫溪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巫溪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巫溪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每年为全县调解专业领域内纠纷100余件。同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由县司法局派驻一名人民调解员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专职从事诉调对接工作。同时还积极探索推进人民调解进公安派出所工作.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 今年5月,我局将组织全县400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专题培训,对人民调解的技巧与常用法律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按照市局要求,为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统一征订了《调解六十六法——破解调解密码》《调解进行时——破解幸福密码》学习书籍,通过真实案例讲解,为全县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参考和指导。积极组织机关中层干部、乡镇司法所长和部分人民调解员代表按时参加司法部人民调解大讲堂视频培训.
   四是强化工作保障,积极落实人民调解员各项待遇。 为保证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经费切实落到实处,我局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发放方式进行调整和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积极申报先进调解组织和个人,近年来,司法所龚方清、范洪荣、吴忠平、管珍友等获得了中央文明办或司法部的表彰;去年,我县城厢镇新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表彰为重庆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田昌海、刘安福表彰为重庆市优秀人民调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