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建立健全教育质量提升机制

15.04.2017  01:12

 

一是全县统筹,量定质量考核标准。 建立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学业水平考核和能力素质考核有机结合;按照高中、初中、小学和学前教育不同性质和特点,结合不同学校类别,细化质量考核评价标准。重视常规过程评价,落实质量结果评价,引入质量增值评价,考虑剔除个别班级随班就读的特殊学生的考核措施。实行学生、教师、社会评校评教。

二是全员行动,制定质量责任体系。 健全完善委领导和科室包片、机关干部包校、学校班子成员包年级负责制度。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主管教学副校长直接责任,班子及校委会成员管理责任,教导主任、教研组长具体责任。明确教师及学校各岗位人员教学管理职责,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教学管理各环节,确保目标任务精细到人、过程考核评估到人,构建全员、全力、全面抓质量的联动责任机制。对质量发展存在问题的学科、班级、年级和学校分层建立约谈机制。

三是全面提升,确定考核激励机制。 建立教学质量、教学及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完善名优骨干教师选拔制度,建立优秀教研组、备课组、教学能手评选表彰制度。建立质量问责机制,对抓质量管理不力、质量低劣的学校、教师进行约谈、问责。探索管、办、评分离,完善质量监测制度,积极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学校工作及全体教师个人综合评价,监测结果纳入学校年度考评和教师个人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年终考核、评先选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