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19.06.2018  16:30
6月13日,在巫溪县委政法委主办的“法治巫溪 厚德巫溪 平安巫溪”建设动员大会上,对全县36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进行了集中授牌。与此同时,巫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及“巫溪司法”微信公众号全面开通,标志着巫溪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正式建成运行。
    一是高位推动。按照司法部和市司法局要求,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积极争取、精心谋划,于2017年底正式启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保质保量推进该项工作,一方面,县司法局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凝聚力量。经过不懈努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今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制定下发《巫溪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有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结合“法润乡村·千万市民学法律”、“法润社区·司法同行”以及“金牌人民调解”创建等活动,由县委政法委主办、公检法司等部门协办,召开了“法治巫溪 厚德巫溪 平安巫溪”建设动员大会,会上对全县36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进行统一集中授牌。通过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发文和全县集中授牌活动,巫溪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知晓率较高、宣传效果较好、社会影响广泛的特点,真正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共治、社会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是“套餐”订制。为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工作室切实发挥作用,县司法局着眼于“为什么授牌,授牌以后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首先在动员大会上设立了宣传咨询台,抽调机关各科室业务骨干,耐心向群众宣传法治理念、法律知识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和意义。举办了公共法律服务培训班,就结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公证办理等方面知识进行了系统讲解,邀请县扶贫办、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就法治工作进行了统一授课。
    三是狠抓管理。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来,县司法局就明确提出“制度先行、严格奖惩”的管理理念,年初制定下发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按照“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模式,对机关干部职工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考核奖励、工作津贴和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挂钩,有力调动了工作积极性。为保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三级平台有人抓、有人管,县司法局明确了中心、站、室负责人,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能和工作制度,分别建立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重大情况报告制、投诉处理制、责任追究制等系列工作制度。为方便群众办事,县司法局加大公示力度,对三级平台主要职能、服务内容、工作人员以及服务事项的条件、程序、救济途径、监督投诉电话等通过宣传栏、巫溪官方网站和新媒体以及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多途径多渠道进行公开公示,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走路”。
    目前,全县已建立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32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329个,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