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林业局:落实“三举措” 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25.07.2019  18:54

      巫溪县林业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一、优化审批程序,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坚持“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的服务原则,优化审批程序,简化了审批事项繁琐程序,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8项。大力缩减了冗余审批事项,通过领导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确定高山移民搬迁等农村集中居民点建房占用林地采取按农户自建房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将农村居民建房审批权下放至现场核实的林业工作人员,由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办理;改林业局资源管理中心审查和分管领导审签为事后复核;审批大厅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农民提供的要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直接发放《农村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使用林地批准书》,切实减轻了林农办事难问题,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
      二、严格监管执法,切实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秉持“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的宗旨,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各项制度。
      创新联动执法,着眼从全局谋划,率先成立了我国中西部地区首个“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打破传统调查模式,实现涉林案件全程追踪。2017年11月-2018年11月,县林业局森林公安查办刑事案件10起,同比上升了11.1%,查办行政案件132件,同比下降了9.8%,2018年12月-2019年6月,查办刑事案件20起,行政案件53件。探索生态修复机制,对生态破坏区实行生态修复告知制度,共计补植树苗4.6万余株,恢复生态原貌134.2亩。 以制度为保障,把控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构建了完备的执法监管网络,扮靓了“林业生态保护检察室名片”,进一步提升了林业执法监管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打造基层法治阵地,在全县开展基层林业法制宣传教育。
      2018年4月-9月,开展了全县林业法制教育培训,参训人数达1812人,涉及全县基层林业工作者、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培训采取“送法下乡”的模式,实现了基层林业资源保护、林业政策宣传、预防公职人员犯罪等林业法制宣传全覆盖。同时,结合2018年宪法宣传周开展了全县“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各乡镇、村委会宣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了全体林业工作者的服务意识,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