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从严规范司法行为,力绝“六难三案”

29.09.2015  18:48
  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从严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整治“六难三案”,始终将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司法公信的基石。

  一是打造过硬队伍。强化选人用人机制,配齐配强班子成员,优化队伍年龄结构,认真参加审判、执行等业务培训,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典型、先进人物的带头示范作用,大力宣传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下堡法庭廖子怀庭长的典型事迹,提升法院形象。今年以来提请任命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各1名,任命人民法庭副庭长4名,招录工作人员5人,全院干警平均年龄37岁,本科以上学历达94%,其中研究生占11%,干警年龄、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准确把握各项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干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确保司法行为规范有章可循。切实解决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行为、内部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了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度、完善院党组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审判质效考评制度、财务车辆管理制度、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党风廉政责任制等16项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内部监督,集中评查了2015年以来刑事、民事案件560件,重点评查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和改判案件;强化人大监督,班子成员固定联系市人大代表5人,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征求意见、建议200余人次,旁听案件庭审、视察法院和监督案件执行45人次;强化社会监督,聘请29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民商事、刑事案件审判,与法官行使相同权利,一审案件陪审率为85.51%;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定期开展集中廉政教育,将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编印成册,发放到每位干警手中,在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配备了专职廉政监察员5人,抽取一定数量的案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案件承办人有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强化司法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成功争取了新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同意并下达投资计划,即将开工建设;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对人民法庭进行了局部维修,经县政府批准,恢复尖山人民法庭建设;强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成了5个科技法庭,庭审过程可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加速远程提讯、视频接访、执行指挥中心、档案数字化建设,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物资采购、公文处理、车辆管理通过网上运行,办案效率大大提高,当事人诉讼更加便捷。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