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五项原则” 开展地震安全示范单位培育工作

27.09.2017  09:35

自开展地震安全示范工作以来,重庆市巴南区坚持“五项原则”指导辖区学校和社区开展示范试点工作。

一是主观积极原则。即申报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要有正确认识,对开展此项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有正确的认识和积极的态度。

二是专门指导原则。开展示范试点工作专业性强,区科委安排专人指导培育工作,定期到现场指导开展重要节点的宣传工作。

三是分层递进申报原则。示范试点工作分为区、市、国家三个不同层级,在培育要求和时间上均有区别。巴南区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分层递进申报,做到宁缺毋滥。

四是经常活动原则。巴南区先后率示范学校参加“张衡杯”和全市防灾减灾知识竞赛,组织社区干部10人(次)参加市级竞赛学习观摩活动,培养锻炼大批社区干部和一线指导老师。

五是工作经费补助与自筹相结合原则。巴南区科委对区、市、国家级3个层级的示范试点单位,均出台相关认定与补助办法,安排专款进行工作补助。

经过努力,巴南区现有国家级示范社区3家、市级示范社区1家、市级示范学校1所。

(供稿:巴南区科委;编辑:唐晋)

图:重庆市巴南区“五项原则”开展地震安全示范单位培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