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

29.01.2015  14:23
      为贯彻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部署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任务,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1月28日,巴南区召开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存开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党组成员何内平出席并支持会议。区法院院长蒋友波、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德江出席会议。

  该区司法局局长姜莹星全面总结了社区矫正试点以来的成绩。他指出,自试点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巴南建设大局,社区矫正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基础保障不断强化,监管教育不断深化,执法运行不断规范,信息技术不断运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截至2014年底,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姜莹星对进一步加强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他指出,要按照中央、市和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机构队伍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更好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巴南作出积极贡献。一要全面落实基本任务。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果。二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在贯彻落实重庆市“1+4”社区矫正制度和该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切实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努力在每一个执法环节上使人民群众、社区服刑人员及其亲属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推广信息技术在监管中的运用,抓好GPS定位管控措施的落实,提升技防水平。三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能力建设。积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更大支持,争取人财物保障,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管理职能,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作。

  巴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存开对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取得的成绩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对各部门、各镇街的通力协作进行了高度赞扬。他指出,巴南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亮点纷呈,以“两办”名义出台的《巴南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全市率先,值得赞赏。

  周存开强调,各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树立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工作的正确观念。他要求,巴南区在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大基本任务基础上,要在五个方面重点突破。一要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要配置独立功能的训诫室、宣告室等基本业务用房和相关办公设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场所。二要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专编专用。区编办、各镇街务必大力支持,力保每个司法所专编专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做。三要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0︰1的比例,每20个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每年安排工作经费1万元;四要积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期分批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五要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托村居干部,组织社区矫正志愿者,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帮教工作。

  巴南区政府党组成员何内平强调,各镇街、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要尽快向镇街党委政府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以争取更大的重视、关心和支持;要结合自身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鱼洞街道、惠民街道、界石司法所、李家沱派出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就本部门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要求。

  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政法书记、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区编办、教委、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委、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社法委分管领导,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