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四强化”落实交通系统安全责任

11.01.2017  20:34

一是强化组织机构。成立巴南区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巴南区日常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监管职责。明确巴南区交通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科室(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实现安全人人有责任,全系统关心、关注安全的工作氛围,真正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统筹部署。在重大节假日、汛期等事故易发时段,巴南区交通系统专题研究部署交通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2016年,巴南区交通系统计划检查企业840家(次),实际检查企业1154家(次),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37%,发现问题1043个,下达隐患整改指令651份,罚款623.4万元。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大交通安全资金投入,充实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巴南区交通系统共配备安全监管人员62名,实现了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同时,将交通应急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建立起了122人的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应急保障队伍,并落实物资保障,确保及时、快速、妥善处置交通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