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委区政府为消防支队荣记集体三等功

17.01.2017  23:02
   本网讯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全区各单位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作为、尽力贡献。日前,经巴南区委、区政府决定,并下发通报(巴南委发[2017]1号)对2016年度工作突出的消防支队荣记集体三等功。这是区委、区政府对消防支队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给予的高度肯定和褒奖。
  过去的一年,巴南区消防支队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引,围绕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能力,部队建设和社会面消防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火灾形势和部队内部持续平稳。截止2016年12月31日,支队共接警2025次,其中火警288次,抢险救援473次,社会救助646次,抢救疏散人员329人,无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年无任何违纪案件发生;二是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提请区政府通过2次常务会、4次专题会、11次协调会研判、决策消防工作,统筹将消防工作纳入巴南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等考核指标予以推动。明确市政消火栓“建管”责任主体,精准布点,完成291个市政消火栓补建;三是全力推进各项专项工作。网格排查单位1.8余万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25万处。强力治理其龙村区域性火灾隐患,成功引导230家企业(场所)搬迁入驻服装工业园,475家自行关停或依法断电查封,整治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按照“定点包干、一抓三年”原则,顺利完成160栋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任务。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销案市、区两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7处;四是全面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开展消防监督检查4569次,办理消防行政处罚案件206件,罚款79.79万元,实施临时查封146件,责令“三停”39件,确保辖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宣贯《重庆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导74家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实行常态办案回访,在支队大厅设置“阳光服务台”,确保执法服务阳光透明。(审核人: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