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教委发布校外培训五点提醒 一次性缴费不超三个月

18.10.2021  16:23

为有效落实“双减”工作,减轻中小学生校内校外负担,近日,重庆市巴南区教委发出《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家长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同时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

巴南区教委提醒:

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要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等因素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切不可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给孩子造成过重校外培训负担。科学、适度地安排孩子的学习、生活和锻炼,让教育回归规律、理性和平和。

选择合法培训机构。 如确有培训需求,选择培训机构时请认真核实其合法性和规范性,培训机构须持有《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主动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以防上当受骗。

准确把握培训要求。 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

谨慎选择缴费方式。 不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再缴纳节假日、周末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科培训费用。通过银行第三方预收费监管系统缴纳培训费,鼓励先培训后付费、一课一销,坚决禁止“培训贷”,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巴南区区教委监督电话:023-66220655、023-66227007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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