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积极推进流浪救助“四化”建设

26.09.2017  05:34

 

  自身建设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实施细则》,本着“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始终坚持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作为救助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切实保障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其享有生存生活的尊严,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平台建设人性化。一是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近年来,巴南区投入专项经费,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救助保护、生活安置、学习教育、心理疏导等服务。二是积极开展寻亲工作。将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信息推送到全国救助寻亲系统和今日头条网络,刊登在《巴南日报》、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介上,帮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寻亲找家。三是开展常态化的救助活动。开展了“夏季送清凉”“送孩子进校园”等活动,保障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受教育的权益。

  救助力量专业化。针对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身心发展特点,通过引进专业力量,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进行专业化的心理干预。积极与重庆理工大学取得联系,聘请专业社工在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机构,对流浪未成年人不同的情况开展心理健康辅导。目前已对50多位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干预。

  关爱氛围大众化。开展了救助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干部代表、社会组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和学生代表、部分媒体单位参观救助管理机构,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救助管理的工作职责和法律法规,参与到救助管理工作中来。开展了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利用法制宣传周集中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关爱保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意识。(汪职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