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局强化执法监督

22.06.2015  12:25

近年来,巴南局以案件评查机制为抓手,采取三措施严把案件质量关,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力度,取得了良好成效。近2年,无一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2014年市局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中,巴南局由2013年的19名、28位上升到了第7名、第7位,得到了市局法规处的充分肯定。

一是提前介入,全程指导。该局实行大要案件法规科提前介入、全程指导的制度,从调查取证方向、法律法规适用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避免办案机构少走弯路。如去年法规科提前介入的二类底盘以整车质量判定的案件,经多次向市局法规处、巴南区法院、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沟通探讨,终止了对二类底盘案件调查,明确了今后案件查处的方向。

二是多层审核,严格把关。该局实行办案机构法制员初审,法规科工作人员再审,法规科长终审的案件审核制度,切实做到多层级、多角度核审行政处罚案件,提出更全面、一致的书面核审意见,并一次性告知给办案机构负责人和办案人员。2014年,该局责成办案机构补证20余件,重新调查1件。同时,还要求各办案机构在补证后再次交由法规科核审。在案件核审过程中,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罚、程序上严格把关,做到了事实准、定性准、程序准、用法准、裁量准。

三是集体会审,确保质量。在案件调查终结经法规科核审并告知后,对个人罚没款金额3万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没款金额5万元以上,存在当事人从重、从轻或减轻、免予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办案机构和法制机构意见不一致等情况的案件,实行案审会集体会审。案审会由该局案件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和办案机构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参加,不受时间限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在会审时做到宽严适度地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提高了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了案件办理质量。(巴南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