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这名“假孤儿”十余年后终现形

23.04.2019  15:25

旧事重提”,一石激起千层浪

2007年,我镇海眼村村主任冯大伦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一名不具备孤儿证办理条件的群众办理了孤儿证,2018年10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月5日,巴南区木洞镇纪委书记杨坤朋在该镇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了这起典型案例后,百余人的会议现场静默无声。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案在给与会党员干部心灵带来巨大震动的同时,又让人忍不住发问:时隔十余年,这桩村干部未核实情况直接上报相关资料,致使“假孤儿”违规享受孤儿优抚政策的“旧事”,究竟是怎样被“重提”的?

神秘举报电话牵出“假孤儿”线索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只要做过的事,就一定会留下痕迹。”杨坤朋说,2018年5月,他和镇纪委工作人员在下乡调研途中,接到一个神秘的举报电话,举报内容指向该镇海眼村一名“孤儿”胡某。举报人称,胡某户籍虽然上在海眼村已故村民胡开茂的户头上,但事实上她一直生活在亲生父母身边。胡开茂去世后,不是孤儿的胡某却凭着“孤儿证”,一直享受着孤儿优抚政策。

第二天,杨坤朋和镇纪委工作人员就来到海眼村走访了解情况。许多村民反映,胡开茂已去世多年,生前一直单身,只有一个养女。奇怪的是,这么多年来,几乎没有人见过他的这名养女,连胡开茂去世时也未见她回乡悼念。对于胡某,村民们可谓“只闻其名,不见其人”,这让杨坤朋等大胆推断:神秘举报极有可能属实。

察觉到其中可能存在“猫腻”,杨坤朋等人又马不停蹄地来到海眼村村委会、镇财政所、区民政局,检查财务支出、核实孤儿生活费和慰问金发放等情况。结果发现从2007年9月起直到2013年8月胡某大学毕业,胡某共计领取孤儿生活费、节日慰问金等24000余元。

接踵而来的困难是,如何印证这笔孤儿抚恤金是被违规领取的?“孤儿证、财务转账记录、签字领取记录,只能证明胡某领取了相应的孤儿抚恤金,是否属于违规行为,还缺乏关键证据。”杨坤朋说,“突破口”就在胡某亲生父母身上,可十多年来,他们在巴南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生活痕迹,人海茫茫,想要找到他们,犹如大海捞针。

紧接着,木洞镇加大走访调查力度,并积极与公安等部门对接,请求协助。很快,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家住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河坝村的文正荣、叶成慧夫妇与胡某往来非常密切,极有可能就是他们正在寻找的“关键人”。有了明确的地址信息,杨坤朋和镇纪委干部迅速赶往涪陵区。

纸,终究包不住火

就这样,胡某一家看似平静的生活被杨坤朋等“不速之客”打破。在他们亮明身份、说明情况后,胡某一家终于意识到“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于是,主动交代了有关情况。原来,胡某是文正荣、叶成慧夫妇的小女儿。1994年,考虑到家庭条件并不宽裕,文、叶夫妇就将她送给了叶的舅舅胡开茂抚养,并把她的户籍也上在胡开茂的户头上。没过多久,夫妻俩见到胡开茂没有养育经验,于心不忍,又把孩子接了回来。

2007年,胡开茂去世后,13岁的胡某成了名义上的“孤儿”,文、叶夫妇就打起了孤儿优抚政策的主意,并委托胡开茂的弟弟胡开盛,联系上海眼村村主任冯大伦,拜托他在为胡某办理孤儿证的事情上“添把力”。

申请办理孤儿证原本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即首先由孤儿本人或相关人员向村里提出申请,然后村里负责收集有关证明资料并初步审核同意后,上报有关单位办理。即便户口薄上仅剩下一名未成年人,村里也有责任对实际情况进行核实。然而,在收到胡开盛代为转送的1000元“车马费”后,冯大伦没有核实胡某是否与胡开茂一起生活等情况,直接同意上报,最终导致胡某成功办理了孤儿证,并领取到相应的孤儿生活费和节日慰问金。

在实打实的证据面前,冯大伦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他在检讨书中写道:“虽然我收的钱不多,但是教训却很大。我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目前,冯大伦已将有关费用退还给相关人员,胡某违规领取的孤儿生活补助款也将全额退缴至木洞镇财政所。

木洞镇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孤儿优抚政策申请、审核、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作了进一步整改,完善了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孤儿补助体现的是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帮助,绝不容许任何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肆意侵吞。基层村干部必须正确对待手中的小微权力,让党的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巴南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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