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丰都县“五个务必”坚持绿色发展

02.03.2017  13:06

  一是务必深化绿色发展理念。切实践行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理念,摒弃唯GDP至上的理念,牢固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坚决落实环保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切实做到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促进发展与保护双赢。

  二是务必坚守绿色发展底线。更新发展思维,坚持绿色发展不是不发展慢发展,而是从根本上转变过去粗放、高耗、低效发展方式向生态、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发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随时坚守发展红线和底线。

  三是务必遵循绿色发展路径。坚持保护优先,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产业“禁投清单”,做到面上保护、点上开发、源头防控。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县为统揽,深化“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生态环保短板。

  四是务必弘扬绿色发展文化。持续深化环保宣传“十进”活动,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县、生态文明示范镇(乡、街道)、生态文明示范村(社区)“三级联创”,教育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培育绿色公民。

  五是务必担当绿色发展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追责、党政一把手生态环保实绩考核等责任制度,深化“环境损害追责、终身追责”意识,真正构建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绿色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