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主题活动

29.06.2017  17: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6月28日,由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普法办联合主办的宣传贯彻《中医药法》主题活动,在江北观音桥广场举行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市人大副主任沈金强宣布活动正式启动,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市中医管理局局长黄明会和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晓涛作动员讲话。

黄明会表示,《中医药法》遵循

中医药发展规律,在中医药服务、中药保护发展、中医药科教和文化传播、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中医药法》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利于推动健康重庆建设。他希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以《中医药法》施行为契机,以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大健康、

大卫生理念,全面推进中医药法制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维护人民健康中的重要作用。

活动现场共分为《中医药法》宣传及咨询区、中医药文化表演区、重庆中医药成果展示区、市级名中医义诊区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体验区等7个区。市民不仅可以通过展览和发放的宣传手册详细了解《中医药法》,还可以现场向名中医寻医问诊,体验中医推拿、耳穴埋豆等适宜技术,观看重庆道地药材腊叶标本,欣赏具有中医特色的文艺表演等。活动当天吸引群众几千人,发放宣传资料3千余份,免费义诊500余人。

市卫生计生委将6月定为《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月。根据工作部署,重庆各区县集中在6月举办了《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医药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充分展示中医药的悠久历史和独具特色的医疗健康服务,通过系列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敬法,让更多的人正确认识中医药,推动中医药事业依法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