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五措并举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26.12.2017  02:32

  重庆市以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突出高污染高排放车辆管控重点,五措并举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针对今年剩余的黄标车都是硬骨头这一难题,市政府两次召开黄标车淘汰工作会,专题研究淘汰工作。通过采取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实施全市黄标车限行,落实2.1亿财政资金实施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等综合性措施,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截至12月15日,全市淘汰黄标车28710辆,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自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10万余辆,全面完成国家“大气十条”黄标车淘汰任务。

  二是切实加强在用车排放定期检验监管。升级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网络监控系统,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质量控制专项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落实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提高检验质量。全市定期检验机动车117万辆,初检合格率86.6%,促进不合格车辆进行维护治理,促使超标车辆达标排放。

  三是严厉查处超标车辆违法上路行驶行为。全市道路抽检机动车17.3万辆次,重点抽检货车、柴油车和老旧车辆,查处超标车8337辆,冒黑烟车专项行动查处冒黑烟车1.6万辆,有力打击超标车辆上路违法行驶行为。

  四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在全国省级行政区域中率先整体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工作,划定区域面积约4000平方公里,从11月1日起,在禁止使用区域内使用禁止国一及以下(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是有序推进新车环保监管。组织18家企业开展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自查自纠,对长安、上汽依维柯、建设雅马哈等汽车生产企业实施了现场检查。